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21年7月9日上午,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委政法委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陈锡星向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陈志斌及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郑绍周传达市委书记胡海峰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和指示精神,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罗林参加反馈会议。陈志斌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4月14日至5月1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期间,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巡察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6月3日、6月28日,巡察组分别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专题会报告了有关巡察情况。
陈锡星指出,2016年以来,市委政法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发挥统筹协调、参谋指导、督促落实作用,推动丽水政法工作开展,丽水市连续16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平安市”,获得一星平安金鼎、全国综治优秀市等荣誉。巡察中,巡察组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重点工作还需深入推进;执行民主决策制度不够严格,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工作作风转变不够扎实;履行选人用人职责还有差距,机关党建工作还需加强;执行财经纪律不够到位,主管协会财务管理有待加强。
陈锡星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推进政法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政法工作全过程。忠诚担当履职,持续深化政法领域改革,进一步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丽水“加快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创造稳定的政治环境、法治环境。扛起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压实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落实,把巡察成果切实转化为推进平安丽水和法治丽水建设的实际成效。
郑绍周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指出巡察是政治巡察,本质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政治监督。要用政治的眼光看待巡察整改,将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制定整改方案,梳理整改任务,层层传达压力,压紧压实整改责任。要用严格的标准对待巡察整改,深入细致分析问题,区别分类纠治问题,标本兼治整改问题,确保整改取得切切实实的成效。要用贯通融合的方法推动巡察整改,通过加强整改的日常监督,督促被巡察单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全面提升整改质效。
陈志斌表示,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自觉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认真真、不折不扣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努力交出巡察整改高分报表。坚决推动整改取得实效,以项目化推进、清单式管理的办法,压实整改责任,实施闭环管理,强化跟踪问效,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坚决促进整改成果转化,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努力向更高水平的平安丽水阔步挺进。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宋珍花,市委第三巡察组有关人员,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处室负责人,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近五年退休的班子成员及其他市管干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