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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检察院程琦:唱响平安丽水的松检之歌

  平安两字,笔划虽少,分量却不轻,饱含着老百姓最质朴的愿望。民之所往,政之所向,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方向,丽水一直把平安作为丽水改革发展和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前提,秉持“富民、惠民、安民”的理念,不断提升平安丽水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成效。

  近年来,丽水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社会资源,建立起了“大调解”工作体系,变“政府独唱”为“社会合唱”,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社会合唱”的一部分,松阳县检察院一直将平安视作“易碎品”,在办案中坚持司法调解,守护丽水的平安美丽。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认识一位检察老党员“老吴”,从他的一天来揭开检察环节司法调解的“面纱”。

  老吴,本名吴跃明, 60后的老党员,从1990年进入松阳县检察院工作,经受了多个检察岗位的历练,积累了丰富的调解工作经验.在处理纠纷工作上称的上是一把“好手”,不论什么矛盾纠纷到了他手上最终都能“化干戈为玉帛”。自2015年2月担任松阳县检察院司法调解中心主任以来,老吴先后成功调解了各类刑事案件20多起。

  2月21日,也就是春节假期的最后一天,正在值班的老吴就迎来了他的一位“客人”潘某。2018年5月份,潘某看到原本摆放在刘某家门口的公共垃圾桶又一次被移到了自己家门口,就找到刘某进行质问。期间双方产生口角,继而发生肢体冲突。潘某把刘某推倒在地后,又踢了刘某的左侧肋部两脚,造成刘某肋骨多处骨折。经松阳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在接到案件后,老吴先后多次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在做足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于2月21日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松阳县检察院司法调解中心进行现场调解。

  通过老吴近两个小时的悉心劝导、循循善诱,让原本双方僵持不下的气氛逐渐缓和。从互不相让到开始“唠家常”,“支离破碎”的邻里关系在回忆相处点滴中得到修复。最终,双方表示愿意相信老吴,达成了调解协议。

  “真是多谢你呀,老吴,我们先走了。”一句简单的致谢表达了当事人潘某对吴跃明的感谢和肯定。对于在调解一线上工作了四年多的吴跃明而言,这个邻里纠纷能够圆满地解决,做到案结事了,让当事人满意离开,就是对其付出的最大肯定,也是对司法调解员信任的回应。而这样一个刑事案件的纠纷化解过程,是松阳县检察院司法调解员日常工作的缩影。 

  平安建设,永无止境,唯有久久为功,砥砺前行。松阳检察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投入矛盾纠纷大调解、信访积案大化解、全民大防控“三大工程”建设,深入践行新时代的枫桥经验,运用检调对接机制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让司法彰显温度,唱响平安丽水的松检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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